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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生被资助人告上法庭 因隐瞒母亲回家
    发布时间:2015-01-31    来源:泰来教育

    重庆晨报记者 杨野 报道

    江津法院在全市地方法院率先推行新闻发布会机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热点案件。

    “要主动发声,发正确的声音!”昨日,江津区法院在全市地方法院中,首次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法院工作情况。据悉,今后新闻发布会将形成一季度一次的常态。遇重大、热点、关注度较高的民生类案件,发布会则将不定期召开。

    新闻发布会上,江津法院通报了多个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例。

    女孩考上大学 他决定继续帮她完成学业

    陶晶出生在江津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双目失明,母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上学成为一种奢望。但幸运的是,她遇到一个好心人,持续资助她直到大学毕业。从高中开始,她的学费由江津一家大公司资助,她的生活费则由一位叫王林的好心人士负担。

    王林是通过资助陶晶的公司得知了她的情况,并作出了资助陶晶生活费的决定,这一坚持就是三年。机会来之不易,陶晶也很珍惜,刻苦学习,在高中毕业时,考上 了海南大学。考上大学虽然高兴,但大学费用却使陶晶陷入困境。王林得知情况后,觉得陶晶如果因为家庭困难就放弃学业会害了她一生,他决定帮助陶晶继续学 业。

    失踪母亲回家 他认为女孩隐瞒了这事

    自2010年陶晶开始就读大学至2013年12月底,王林通过多家银行共向陶晶汇学费、生活费54200元。

    2014年年初,王林得知陶晶外出下落不明的母亲,已经回家,也有能力支付她上学的费用。但陶晶却没有把这一情况告诉他,双方产生误会。王林感觉受到欺骗,一气之下,以借款为由,起诉至江津法院要求陶晶归还其54200元。

    在审理中,王林向法院出示了这几年其向陶晶汇款的银行转款凭证,陶晶认可其收到了54200元,但并不认可是借款,而是王林自愿向其捐助的生活费、学费。

    法官解心结 他撤回诉讼双方冰释前嫌

    在简单的开庭过后,法官与王林进行沟通,从法理上讲,原告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从情理上讲,陶晶大学尚未念完,仍是一个需要帮助的人,王林对陶晶已经帮助多年,应该有很深的感情,希望双方能够好好沟通,不要因误会而伤害彼此多年的情谊。

    法官同时希望陶晶对王林心怀感恩之心,大学也要毕业了,在以后的生活中,要多关心王林,多与王林沟通,用点滴行动表达感恩之情,同时不要因为这次诉讼而在心理上留下阴影。

    经过法官的一番开导,王林谅解了陶晶,撤回了本次诉讼,陶晶也检讨了以往做的不足之处,双方冰释前嫌。

    (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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