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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广州异地高考报名将于2014年11月6日开始申请
    发布时间:2014-11-05    来源:泰来教育

    市招办发布报名通知

      随迁子女在穗参加高考 11月6日前递交申请

      想要在穗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记住11月6日前向所在学校递交申请。

      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招办日前发布了随迁子女在广州参加2015年高考的报名通知,根据广东省“异地高考”方案,目前在广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学生且满足条件者,可申请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根据要求,想要在广州参加高考,学生必须满足以下5个条件: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及以上(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及以上;随迁子女具有广州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于11月6日前向所在学校填写《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广州市招办表示,不符合条件的各学校的应不予受理,并指引随迁子女及时回原籍地参加高考报名。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广州共有36名就读于中职学校随迁子女在穗参加高考。根据广东省“异地高考”方案,2016年起广东负责初步审核本校随迁子女的报考材料,对于无法提供完整报考材料或明显不符合报考条件异地高考将全面放开,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通知原文: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有关学校:

      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相关要求,现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2015年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市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当填写《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并在11月6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三)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五)随迁子女在我市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三、各学校负责初步审核本校随迁子女的报考材料,对于无法提供完整报考材料或明显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校应不予受理,并指引随迁子女及时回原籍地参加高考报名。

      四、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学校应在其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材料原件及时退还学生。请各学校在11月7日前将有关材料汇总连同考生名单送至所在区的招考办,各区招办将考生材料连同考生名单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送至市招办高考科。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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